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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留言: 我是在万般无奈之下才求助的。 我已年近70,为安享晚年,用毕生的积蓄和原住房,换了现在虹中路上的一室一厅商品房。1998年买进,1999年5月装修。浴室是开发商简装修,配有三件套(缸、盆、马桶)。听闻浴室最容易出问题,而我孤寡一人,很怕与人发生矛盾,故而我除换了一个面盆、墙上装了一面大镜子、地面接进两根(冷热)水管,其余什么也没动。 可谓屋漏偏逢连夜雨。1999年底,楼下人家就讲浴室放浴缸位置有水“嘀答”而下。早在装修时,他就曾冲上来,对工人极凶狠地说:房顶漏水!但因我家浴室什么也没动,他只好作罢。 找来物业公司(属开发商),多次修理均是刚修好不漏,过些日子他又上来说漏了。为了配合,我的地面开膛破肚,浴缸几次敲去瓷砖,到现在,浴缸侧面还有一个大洞。 楼下这家人很凶。哪怕遇到一点事,男的就要冲上来或在楼下大骂。去年,我厅里装空调,师傅不小心踩在他家防盗窗上,把蒙着的金属纱弄破了。他马上又吵上来,并到物业公司我要赔偿全部。后来业委会副主任提出我赔一半。前年,我家阳台上水管爆裂,水流下去。当时,他家有人,马上用盆接水,地上的也马上用布擦掉。我没住家里。调解会(由里委、警署和物业公司等组成)认为,天花板要修补,但他一定要赔地板。居委干部和警官都说,撬一块地板起来看看。他不肯,就是要赔11平方米的40%(1千元)。我不想人家再为我花精力(里委干部、警官都那么忙),就赔了1500元。事后,他还一再打电话来要我再多赔,我让他们打官司,他才作罢。我家无人,地板浸在水里,到现在都还好用;他家有人,及时发现,马上处理却说地板坏了,却又不让人看。 我的女儿们在英国留学深造,女婿系港影视界人士,终年飞来飞去,所以我现住在女儿家。我有时候很想回自己家去住住,可一想到这家人、这些事,就心有余悸,我还有冠心病,怕生气。所以,我想能有一个技术过硬的师傅,帮我查查,找出漏水的“病根”,彻底解决,从此不再为此而烦恼。 编后 买房是一次性的,住房却是永久的。在这个永久的过程中,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状况令人头痛。上文中老先生的苦恼并非个别现象。近年来,漏水、堵塞等顽症,一直是业主投诉的焦点。本报新开出的“难题招标”栏目,介绍业主在使用物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,期望物业管理行业维修等相关方面的专家,能提出会诊意见。如果有可能,帮助修好,费用由双方协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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